日前,市場監管總局發布《市場監管總局關于推進重點工業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的實施意見》(以下簡稱“實施意見”),《實施意見》明確到2025年底,對所有實施生產許可證、強制性認證管理的產品開展質量安全追溯。水泥產品屬于實施生產許可證的產品,到2025年底也將納入產品質量追溯。
在需求逐年減少,市場持續低迷的行情下,部分企業為追求更高的市場占有率,人為降低質量過程控制標準,出廠產品卡標準底線,甚至以次充好,偽造合格單,把劣質、瘦身水泥投放市場,
近日,水泥質量萬里行組委會在北京市場走訪的過程中了解到,部分廠商仿造大廠包裝袋,灌裝自己生產的水泥并投放市場。外觀高度相似、以假亂真,消費者很難分辨真偽。
無視標準缺斤少兩水泥橫行
據國標GB175-2023規定:水泥可以散裝或袋裝,包裝形式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。袋裝水泥每袋凈含量應不少于標志質量的99%,隨機抽取20袋的總質量(含包裝袋)應不少于標志質量的100%。水泥包裝袋應符合GB/T9774的規定。
然而實際執行情況并非如此,在北京各區建材市場,袋裝水泥缺斤短兩情況比較嚴重。市面上銷售的部分水泥包裝袋標示重量50kg,實際重量只有30~45kg,個別品牌甚至未在袋子上對凈含量進行標注。比如,標稱生產企業為唐山福順水泥有限公司“奧塔”牌P.O42.5袋裝水泥,包裝袋上無標志重量,實際稱重分別為33.9kg和30.5kg。


標稱生產企業唐山奧成水泥廠的“盛鑫”牌PSA32.5(50kg)水泥,實際稱重為30.7kg。

標稱生產企業為唐山冀龍水泥的“喬潤”牌PSA32.5(50kg)產品,實際稱重為35.35kg。


標稱生產企業為玉田縣春城水泥廠的“福合”牌PO42.5(50kg)水泥,實際稱重為30.6kg。

使用已淘汰包裝袋涉嫌“三無”水泥流入市場
水泥包裝袋國家標準GB/T9774—2020標準要求,水泥包裝袋按制袋工藝均為方底閥口袋,包括粘合和熱封合兩種封合方式。方底閥口袋袋身兩側為平邊,兩底各粘合或熱封合成平面六角形,上底一角設有閥口,傳統縫底袋全部淘汰。
新標準要求的“糊底袋”灰塵小、印刷清晰、易于自動插袋包裝和碼垛搬運,有益于職業健康環保作業,但因價格稍高,部分水泥企業仍在使用傳統縫線袋。質量萬里行組委會在走訪北京市場時發現,仍有有大量縫底袋產品在售。比如:標稱生產企業為唐山福順水泥廠生產的“奧塔”牌PO42.5水泥,標稱生產企業為唐山市永旺水泥廠生產的“金盾”牌PO42.5(50kg)產品,標稱生產企業為玉田縣春城水泥廠生產的“福合”牌SA32.5(50kg)等,仍然使用縫底袋包裝。




上面這些尚有據可查,還有部分“三無產品”——無生產日期、無生產廠家、無生產許可證號或生產許可證號和標稱廠家查無此廠的情況。此類產品分布在北京市多個區縣,日銷量百余噸。此外,還有包裝袋印刷相關信息錯亂情況,屢見不鮮,如:標稱為“鈞牌”P.O42.5水泥的執行標準引用過期水泥標準GB175-2007。

標稱生產企業為燕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的“鈞牌”水泥,印刷的許可證和執行標準編號均已過期。公開渠道查詢得知,燕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旗下生產許可證編號為XK08-001-02133,發證日期2019年5月8日,有效期至2023年3月20日。


標稱銷售商為唐山宏盛水泥經貿有限公司的“銳”牌P.O42.5水泥,許可證編號:XK08-001-03526。據查詢,該許可證企業主體為保定寶碩水泥有限公司,發證日期2012年5月18日,有效期至2017年5月17日。在該批次產品包裝上未見標稱生產企業名稱。



標稱三河市燕弘商貿有限公司的P.C42.5水泥,未見生產許可證編號,在該批次產品包裝上也未見標稱生產企業名稱和生產日期。




